回望故乡
一位作家在动笔写他的故乡时说:“是不是文章,登不登大雅之堂,算不了什么。内心里的折磨和不安才是最重要的。”我深以为然!是啊,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故乡,走得越远,故乡越重,那份折磨与不安越是强烈。这里所说的远,是空间的,也是时间的;是地理的,也是历史的。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远,都反而把你跟故乡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梦里夜里是故乡,思里念里是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里,都有一个小小的“我”,那个小小的“我”,是现在的“我”,也不是现在的“我”。回望故乡,是一种追忆,也是一种追溯。追忆一段不可逆转的童年时光,追溯“我”成为现在的“我”的生命本源。
我是一个爱自然的人,每当从坚硬的城市挣脱出来,返回自然的怀抱时,尽管外在的我,依然是静默的,心里却是开着花的,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睁大了眼睛探索着一花一草、一石一木的生命迹象。在深深痴迷这种状态时,也曾暗自检视,探问内心,这样的一种性情,是什么时候从哪个地方注入我生命内核的呢?
顺着通向故乡的那条不远不近的坡路走下去,再走下去,在那山坡下的小村庄,一条长满了野花野草的小河边,一棵三人抱的古柳,不知站立了多少年,成为村庄的一个标志。一个天性孤寂的小姑娘,常常蹲在河边柳树下,手里纠结着几根野花野草,眼睛好像望着河里的流水,也好像没望,水里有时有鱼,有时没有,小小的脑子里,似乎在想着心事,现在想来,却不知那时会有什么心事可想。这种状态是如此平常,却又如此深刻地植入我的生命之初的图像里,我想,这就是如今的我热爱自然,却又在自然面前保持静默的渊源吧。
说得客观一点,我是个爱读书的人。记得毕淑敏的一篇文章里,曾写过这样一个心理游戏,即把你生命中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写出五个,可以写人,也可以是事,也可以是你珍爱的物件儿或小动物什么的,只要你认为重要的,就对了。然后,假如遇到非常事件,或者只是时光的选择,你不得不一个个逐渐放弃时,按着次重要到重要的顺序,一个个删除,这个过程可能是残酷的,但你必须做。保留下来的最后一个,就是你生命中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你的生命以此为中心,开枝散叶,是不是结下果实不好说,但你一定不会后悔的。写到这里,你猜到了,我最后留下的是读书。你生命中最珍爱的,一切都可能离你而去,书却可做你永久的伴侣,给你智慧和启迪,让你的生命之树常常丰盈充实。
如果再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追溯一下爱书的渊源,很自然地就到了故乡那个破旧的教室。外面下大雨时,里面下着小雨,把我的鞋袜弄湿是经常的事情,很不舒服,倒没觉得尴尬,因为很多人都这样。在这样的教室里,却有一位好老师,一位来自城里的满头白发的高老师。当时听说她家的成分不好,现在想来,可能是属于被“革命”的对象被下放到农村的。当时的年纪,想不到那么多,只是觉得这位老师可亲可敬,教课教得好,也关心我们,冬至时,会有一锅饺子汤放在教室的煤火上,下课时,学生可以喝碗汤解渴。那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每个家庭冬至吃上饺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当然,高老师最关心的,还是我们的学习,除了课本上的知识,她还把省里外孙读过的旧书拿过来,借给我们看,什么《动脑筋爷爷》、《少年文艺》啊,像是个小图书馆,谁完成作业又快又好,便可得到读书的权利。那个时候,农村的读书条件还是很差的,见不到卖书的,就算见到了,也买不起。高老师的这个小小图书馆,便成了我通向读书之路的第一个阶梯,我沉醉其中,懂得了我们村庄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还有一个又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后来,书读得越多,胸中的世界变得越大越远。但是,世界再大,大不过故乡,世界再远,脉络的归结处,却永远指向故乡。
回望故乡,因为隔了一段不可逆转的距离,彼时的一件平常小事,也有了“此事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味道。不管怎样,有可追忆的童年往事,人生便涂抹了最初的色彩,随后的所有生命色彩,都以这个为底色,再涂再抹,赤橙黄绿青蓝紫,总能找到故乡阳光的影子。故乡的那一轮太阳,终将伴随你走到生命的最深处,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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