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 发表于 2013-9-5 17:16:13

决不能让谣言泛滥

  近期,公安部门挥动铁拳,对“网络大谣”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人予以打击。安阳张某及其同类数人,因编造、传播“挖肾团伙猖獗”谣言,也受到法律的惩处。警方此举,大快人心;这帮败类,罪有应得。

  电子计算机的出现,使人类社会跨入信息时代,而互联网的诞生,使人类社会闯进信息爆炸时代。在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所有的网民,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有话语权,任何一条信息,在一瞬间,就可传遍天下,家喻户晓。正因为如此,每个网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会在表述中得以体现,进而影响受众个体辨别是非对错、善恶美丑。从更广层面上来说,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舆论环境。在社会上确有这种人,专干造谣惑众之事。他们手持放大镜,眼瞅“三情”(情绪、情感、情欲)事,制造所谓吸引眼球的“新闻”,有一点就无限放大,无踪影就无中生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敲诈勒索,巧取豪夺,煽风点火,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甚至自诩“谣翻中国”。他们的动机就是炒红自己,获取私利。这种人全然不顾事实,全然不顾受害者的感受,全然不顾社会影响,全然不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们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依仗的是匿名身份和虚拟世界,自认为隐身高明,自认为风险为零,自认为不用承担责任和后果。其实,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做任何事情,都会留下痕迹,只要认真查,都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尤其是作恶者,终究难逃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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