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叶小姐 发表于 2012-11-21 19:30:51

九江女孩在江苏溧阳惨遭杀害埋尸,司法不公引网友愤慨控诉

犯罪嫌疑人赵新有系东北吉林人,案发前暂居江苏省溧阳市,在溧阳经营一家名叫天霸的投资公司,(此类投资公司多数就是民间的高利贷公司)。

2009年末犯罪嫌疑人在网络聊天时诱骗一江西女孩到溧阳,女孩与其短暂相处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便想离开溧阳,犯罪嫌疑人取出女孩卡中一万余元现金,借口资金周转,实为控制女孩回家,而后借口说年末送女孩回家,实为摸清女孩家中底细,要挟女孩若要分手便杀死女孩家人。

个性倔强的被害人于2010年3月独自再次来到江苏溧阳,要与赵新有谈清分手,却被赵新有残忍至极的杀死在龙亭苑小区租住房内,然后伙同其弟程兆生埋尸至天目湖附近一荒山上,赵新有杀死受害者后,极其阴险的拿着死者的身份证到北京、海南等地购买电话卡模仿死者口气给其家人发信息,登录受害者QQ假冒本人上传当地风景照,制造她本人还活着的假象,转移死者家人的视线,遭到受害者姐姐的怀疑后,凶犯多次密谋想谋杀受害者姐姐,想杀人灭口。以至受害者家人在半年之后(2010年10月)才感到不妙到溧阳警方报案,在报案后的第三天,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2011年4月常州地区中院法官在溧阳法院初审,公诉人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结果未宣布。

案件拖到2011年6月23号下午常州地区中院法官在溧阳法院的审判结果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宣判结果一宣布,立即遭到当地老百姓和众多网友质疑,不能理解该犯为什么能判到死缓的?

首先,材料里描述的凶犯活生生的打死小女孩,手段之毒辣,行为之恶劣,让世人觉得膛目结舌。

其次,从2010年3月到10月,凶犯没有任何投案自首的情节,反而多次冒充受害者购手机卡和受害者家属短信联系,假装受害者仍然活在世上的假象,并多次要约见受害者的姐姐,谎称带上受害者(当时受害者已遇害)与她交谈,目的显而易见是想再次灭口。

再次,从公安部门出具的材料显示该犯是有犯罪前科的,从非法拘禁到吸毒,到案发时从事的行业(高利贷公司)来看,可为劣迹斑斑。

更要阐明的是,案犯是被抓的前期仍然对公安机关的供词中拒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仍然谎称受害者是心脏病死亡,不存在任何自首情节。

在案发后挖出的死者尸体头部多处是被凶犯非法持有的钢珠枪砸通,涉嫌构成非法持枪罪。

同时案犯所处的群体,大都是一些社会闲杂人等,涉嫌涉黑涉恶,这种凶犯所犯的故意杀人罪的社会危害性特大,如果他还能被判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真的是让人民不能理解!

2011年六月23号下午网友去法院旁听赵新有故意杀人案全记录

受溧阳论坛关于龙亭苑小区杀人恶魔赵新有一案的帖文影响,下午正好有空,便去市法院旁听。

13:30 到达法院大门口,门卫通知要到两点,无奈只好去大润发转了一圈。

13:55 再次来到法院大门口,看见常州电视台记者正在采访受害者家属。

14:05 进法院安检,进入十三庭。

14:15 工作人员进庭,检查电脑等视频系统,发现有故障,不能全程录制视频,通知人员来修.

14:25 工作人员通知某人安排车辆去看守所带犯人过来。

14:40 电脑及内部视频修好,一会又坏了。

15:05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律师、原告进场,

15:15 法警入庭,带上一犯人,看了半天不像论坛帖文里的杀人犯赵新有,庭审马上开始,原来是别的案子 ,

是城中多年前一起聚众斗殴致死的案件。

手机关机 时间不详,以下按照事发顺序记录经过:

公诉人对第一个案子提起故意伤害罪,判刑十五年。审判长从发言到宣读判决声音小的如蚊子叫,工作人员走上去打开麦克,被他推到右边,声音还是小。

宣判好第一个案件后,主角赵新有闪亮登场,被法警带上的时候,觉得他比上次常州电视台播放的时候精神多了,面部微笑带着镇静,他进入被告席后马上坐下来,(第一个案子凶犯是站着受审的)

审判接着进行,审判长宣读,声音还是小的听不清,公诉人发言,辩护律师发言 审判员发言,审判长发言。审判长问赵新有有什么要说的吗?赵说没有,后来又问赵要做最后辩护吗,赵还是说没有。审判长说休庭15分钟。赵新有被带下去休息,这时有个记者拿着相机对杀人犯拍了几张相片,立即被法警没收,审判员收走相机,删除机内所有相片。

15分钟后继续。审判长宣读结果,大致意思也就是该犯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之大,该案符合故意杀人罪的量刑,

也可以符合故意伤害,但是鉴于两人有过恋爱关系,投案后有良好的表现,就判赵新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

休庭,结束。

当时听到宣判结果的市民们听到结果后,惊叹不已!都觉得这案子这样判的和群众期望的差距太大。

16点50分的样子 走出法院,看见受害者家属走出来大哭,给群众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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