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 发表于 2013-10-26 14:51:52

江西设专项资金资助贫困幼儿入园

据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入学,2012年,江西省首次投入2800万元资金,用于资助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全省约有5.5万名儿童受益。
    据了解,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由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和保教水平确定。同时,各级各类幼儿园将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并对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进行动态管理。受助幼儿信息将于每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通过“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各上报一次。省财政厅依据在园人数等因素将专项资金分配至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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