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信用环境、打造信用南昌,《南昌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失信黑名单企业将在“诚信南昌”网站(http://cx.nc.gov.cn/)公布。据了解,实施失信惩戒联动的信用信息,应当以工商、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物价、环保、劳动保障、公安、法院、信贷等信用记录为重点。
失信信用信息分为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包括:未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专项或者定期检验;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纳税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不依法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拖欠社会保险费;发生一般产品质量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的一般失信行为;其他提示信用信息。
企业警示信用信息包括: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因违反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受到财政、审计机关处理;乱收费、乱涨价、非法集资;违反城乡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受到行政机关查处;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纳税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并且该纳税人存在欠税、发票结存和稽查在案;依法被认定骗税或偷逃欠税费;拒不支付职工和务工人员工资;拒不支付工程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被处以行业禁入处罚;被依法认定违法开展关联交易或者违规担保;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的严重失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警示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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