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一男子偷县局长电脑敲诈10万元
文章简介:德安县一男子,潜进当地某局局长家住德安县的李某是一名惯偷,曾不久,李某在该电脑内发现了受害今年2月20日,受害人谎称答应6月26日,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德安县一男子,潜进当地某局局长辦公室窃取了一台筆记本电脑后,以发布电腦里个人隐私为由,竟向受害人敲诈10万元。不料受害人果斷报警,在被告人李某前来取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家住德安县的李某是一名惯偷,曾经先后3次因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12月,李某又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執行。2011年11月30日晚,李某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潜入了德安县某局局长的办公室,盗取“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和“钻石芙蓉王”香烟两条,共计价值4550元。
不久,李某在該電脑内发现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隐私后,李某以公布对方隐私为要挟,给受害人发了大量威胁短信,意图敲诈勒索被害人10万元。受害人被逼无奈,果断地报了警。
今年2月20日,受害人谎称答应给李某2万元以交换电脑,将李某约至该局后院,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当场将李某抓捕归案。
6月26日,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盗窃等多项罪名对被告人李某进行指控,德安县人民法院正式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庭对该案没有当天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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