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4392 发表于 2013-1-13 19:04:04

德安法院冻结退休金 “老赖”终还钱

       “谢谢法官同志,你们可帮了我的大忙了!”当年过六旬的方老汉从执行法官手上领到2万元执行款时,连声道谢。5月24日,在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一起拖欠了20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申请执行人方某是共青城市人,与家住德安县的被执行人刘某是老朋友,两人都年过六旬了。1992年,刘某向方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年息为1000元,刘某在陆续支付了几年的利息后,就再也没有向方某偿还分文了。2011年4月,在方某的强烈要求下,刘某向方某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方某持条向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方某2万元借款。可是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于是,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某表示,他每月的收入来源仅有微薄的退休工资,但他愿意用其退休工资陆续归还所欠的借款,并主动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自己领取退休工资的账号,方某也同意刘某提出的分期还款计划。几个月后,执行法官到银行划拨执行款时,发现刘某提供的账号上并没有钱。原来,狡猾的刘某提供的是一个空账号。

       随后,执行法官来到刘某住处,才得知刘某的房屋早已被拆迁,人不知去向。执行法官立即意识到,刘某为规避执行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作为改制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退休工资由社保局统一发放,就立刻赶往德安县社保局,调查出刘某领取退休工资的真正账号后,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该账号,同时依法划拨了刘某账上7000余元的存款。

       刘某发现自己的工资被冻结后,慑于法律的威严,无奈地带着尚欠的1万余元执行款来到德安县法院,要求执行法官对他的账号进行解冻。考虑到刘某单身一人,且年事已高,法院依法解除了冻结,并对他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至此,一起拖欠近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终于得以执结。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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