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24岁的刘依依没有固定工作,喜欢上网。去年底,刘依依通过网络认识了北京男孩王海涛,两人在网上越聊越投机。今年1月份,刘依依千里迢迢来京与王海涛见面。同王海涛在房山一小区租房呆了几天后,刘依依想回家,可发现身上没有回家的路费了。她又不好意思开口向王海涛要。1月13日19时,趁王海涛洗澡,刘依依将其价值2000元的手机和1800元现金偷走。次日,刘依依感到后悔,投案自首。
房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刘依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其有投案自首情节,故最终判处刘依依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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