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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昌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心青年    时间: 2013-7-6 21:31:55     标题: 南昌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确定

7月18日,南昌市物价局和南昌市财政局对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4所学校分别为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南昌百树学校、江西广播电视少儿艺术学校。

  根据批复,南昌市麻丘高级中学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80元;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的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初中学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南昌百树学校的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0元;江西广播电视少儿艺术学校学杂费试行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

  南昌市物价局称,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擅自超标准收费。标准自2012年9月1日实行,按照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老生仍按调价前的收费标准收费。四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交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收费标准必须实行公示,并接受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代收费和其他学习、生活用品一般应由学生及家长自愿接受服务,学校需统一安排购买的,必须充分尊重家长意愿,按实际成本收取,不得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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