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峡江县砚溪镇的陈菊菊走进了吉安晚报,她告诉记者,自今年2月份离开前夫家之后,自己一直无家可归。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一个年仅28岁的女子生活如此窘迫,又是什么原因会让她在离婚2年多的时间里仍住在前夫家?记者多方联系,试图了解发生在陈菊菊身上的故事。 陈菊菊拿出了自己所有的证件,包括在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住院结算和离婚协议书。陈菊菊表示自己这几个月一直在提供食宿的工厂打工,生活困难的时候一天只吃一个馒头。 在记者的询问下,她向记者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生于1985年的陈菊菊,2007年与同乡周文兵结婚,并且生下一女,两人于2011年3月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之前,陈菊菊因抑郁症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住院治疗。按照陈菊菊的说法,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自己刚刚出院,由于在医院治疗抑郁症的时候服用了药物,因此神智并不清醒,签协议属于无意识行为。 在协议离婚后,陈菊菊发现自己怀孕了,又住回了周文兵家,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今年2月份,他们家看我儿子已经1岁多了,就把我赶出来了。”陈菊菊说。她还告诉记者,在周文兵家的这几年,周文兵一直对她不好,时常拳打脚踢,周文兵的父母也经常辱骂她。对于离婚的原因,陈菊菊认为是周文兵看到自己有抑郁症,觉得这个病治不好,在自己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婚。 合金锯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