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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婚,准岳母状告准女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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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6:13: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准丈母娘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准女婿葛某对女儿强奸未遂,等公安机关对准女婿采取强制措施时,随后又来到派出所为其求情。8月28日,内黄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理了这起特殊的强奸案,涉嫌强奸(未遂)犯罪嫌疑人葛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故事得从头讲起。小伙儿葛某经人介绍与女子燕某谈起了恋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感情也与日俱增。双方父母见两人情投意合,且对这桩婚姻也很满意,于是很快就给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在农村,一旦订婚就是结婚的前奏,有的青年干脆就搬到一起住,俨然就是一对夫妻。
        8月26日,葛某带着未婚妻燕某到邻村赶庙会。二人逛罢庙会回到男方家里,燕某说自己累了,便躺在床上休息。男方见未婚妻睡得香甜,于是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未婚妻燕某睁开双眼,见此情形,一阵哭闹。小伙见此情形,又是哄又是赔不是。随后,葛某将燕某送回家后,自己回到家里倒头便睡。等他一觉醒来,派出所民警正好来到他的床前。被带到派出所后,葛某对女方的指控供认不讳,最后葛某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原来,燕某回到自己家后,向母亲哭述了被未婚夫非礼未遂的经过,这位准丈母娘一怒之下,拉起女儿到派出所报了案,而且执意要依法处理。
        回家后,准丈母娘和女儿感觉此事做法欠妥,娘儿俩思来想去,27日,两人一同来到派出所为葛某求情。派出所民警将此案向局里进行汇报,局领导重新审查了案情,因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葛某又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于是公安机关对葛某取保候审。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刚从看守所出来的葛某,葛某说燕某已经原谅了自己,两人现在重归于好。(记者赵颖通讯员李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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