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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头换面” 安全谁来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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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9:37: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图二文峰大道晨峰小区“变形”为北京某居民楼顶的“空中花园”被9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文“这儿的地段好,一栋楼至少都有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我市多条路段市民陈先生经营着一家小公司,他“公司刚起步,在资金上能省则省如果说“潜伏”在居民楼里办公是“住改办”、“住改商”后的商品“房子租给别人住的话,肯定折旧本是用来居住的小区变成了“写字当谈及小区内“潜伏”的公司对自另一位住在小区的住户坦言,不希市房产交易中心权属登记处的工作9月5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市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针对“住改办”给小区居民生活带





                               图一“潜伏”在小区单元樓里的各类公司。(记者李坤摄)
                        图二文峰大道晨峰小区“变形”为门面房的居民住宅。(记者李坤摄)
        北京某居民楼顶的“空中花园”被強行拆除,郑州黄河边的违规别墅被曝光,最近,环绕着改变私人住宅用途和形态的话题叠生,由此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也引起了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接连几日,记者调查发现,我市有不少商品住宅房已经“改头换面”,有的改成“门面房”,有的直接变成了“写字楼”,而“变形”后的商品房价格也是“水涨船高”。优越的地理位置、价格不菲的租金,在利益的驱使下,商品房的“变形”正愈演愈烈。
        现象调查
        住宅变商用或作办公室,或作门面房
        9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文峰大道的晨峰小区,由于该小区建成时间较久,小区内的居民楼略显陈旧,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小区临街的居民楼一层却显得十分“亮丽”,装饰公司、厨卫门面、壁纸门面……乍眼一看,还以為这是临街的商铺,丝毫看不出来这原本是居民自家的住宅。记者随意走进一家卖壁纸的门市,虽然房子已经被店家装饰得“焕然一新”,但仍然可以看出这是一间二室一厅的居民住宅“改造”而来的。除了居民住宅变成门面房以外,越来越多的居民住宅楼正在慢慢地变成“写字楼”。在位于彰德路与解放大道交叉口的博地苑小区,基本上每个单元楼的低层都悬掛或张贴着大大小小的公司招牌和广告,婚纱摄影,会计培训,文化传媒,SPA养生馆……各个行业,应有尽有,小区俨然變成了“写字樓”。而居住在这里的居民更是对这种现象司空见惯,“基本上每个单元里都有公司,他們把房子租来当办公室用,
        “这儿的地段好,一栋楼至少都有两三户是出租给了公司。一戶小三室的12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月的租金大概是2000多块左右,一般来這里租房子都是当办公室用的。”该门卫介绍道。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我市多条路段都存在商品房变成“门面房”、居民楼变成“寫字楼”的现象,我市多家小区里都零零散散地“潜伏”着一些公司。在燈塔路东段、惠苑街西段等地,也有部分建筑是时间较早的民宅“改造”成了小商店、小餐馆。
        原因分析
        租金低地段好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市民陈先生经营着一家小公司,他就将自己的办公地点“潜伏”在了小区居民楼里,陈先生列举了诸多“潜伏”的好处。
        “公司剛起步,在资金上能省則省,市里面的写字楼租金都贵得吓人,而用住宅楼来当办公室的话租金则相对比较便宜。其次,写字楼用的是商用电费,而在小区里用的则是生活电费。”陈先生说,最重要的是特別方便,由于租用的是商品房,可以通宵加班,甚至还能备床铺长期住人。
        如果说“潜伏”在居民楼里办公是为了节省资金的话,那么更多商家租用“住改商”的門面房则是看重了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在灯塔路东段经营饭店的一位店老板说,尽管自己租用的是由住宅房“改造”的门面,但租金其实并不便宜。“这条路上有很多饭店、小吃店,很多市民吃饭都会想到这里,人流量自然就比较大,再加上这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很明显。做买卖嘛,店面没有人流量,再好的东西也卖不出去!”该老板说。
        “住改辦”、“住改商”后的商品房不但受到众多商家的青睐,“变形”后的房屋价格也“水涨船高”。在一家房产网上记者发现,同样是晨峰小区79平方米二室一厅的商品房,五层的房屋售價为14万元,一层的“门面房”售价则在36万元。
        “房子租给别人住的话,肯定折旧会快些。租给人家做办公室会好一点,不但租金高,对房屋的损坏程度也小得多。对大家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一位房主说。
        后续影响
        人多车辆混乱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本是用来居住的小区变成了“写字樓”,难免使得小区内人流量增加,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在博地苑小区调查中记者發现,虽不时有安保人员在小区内巡视,但门口穿着制服的安保人员并未对出入的陌生人进行登记询问,任其自由出入,门岗形同虚设。由于该小区没有统一的车辆保管处,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车横七竖八地停在楼下,混作一团,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通行。
        当談及小区内“潜伏”的公司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是否造成影响時,居住在小区里的一位大爷说:“小公司躲在住宅区白天办公,而大多数住户也是白天上班,并不在家,这对住户的生活也没有多大干扰。有些培训、招聘类的小公司人来人往较多,会严重扰民。”
        另一位住在小区的住户坦言,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变成写字樓,过多的公司入住小区肯定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小区每单元有18层楼但都只有一部电梯,来来往往的人多了,等个电梯都是个麻烦事儿。在楼里老是碰到陌生人,心里的安全感肯定打折扣!”
        所遇问题
        房屋改造不合法现实当中管理不嚴格
        市房产交易中心权属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原本规划为居住用途的商品房要改为商业用房前,业主都需要向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批通過后才能投入商业使用,但目前我市房管、规划部门早就停止了该项业务的办理。“现在臨街的一些由居民住宅改建的门面房都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该工作人员还解释,房管部门只拥有相关手续的审批权,查处不合法规的“住改商”商品房的执法权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9月5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说:“依据《城乡规划法》,‘改門口’肯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该法规上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具体的执法权也在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文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市民如果发现‘改门口’的违法行为,可拨打办公室电话进行投诉,执法人员将会到现場进行查处,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进行处罚。而当记者质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标准是什么,该工作人员說:“這个不好说,要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波说,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住改商”的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现实當中管理并不是太严格。
        针对“住改辦”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李亚波说,若小區内的公司确实给周围居民造成严重的生活影响,居民可以通过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与房屋业主共同协商解决该问题,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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