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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重刑犯人被执死刑 行刑前法院安排会见亲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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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3:12: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江西省某监狱服刑的重刑犯人廖某,袭警后换上警服,准备越狱脱逃时被抓获。7月24日中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廖某执行死刑。  刺死公交司机被判死缓
  2000年3月30日,廖某在公交车上与人发生纠纷,用刀刺伤了公交车司机,后司机不治身亡。廖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9年8月25日调入江西省某监狱服刑。
  砸伤狱警换警服逃跑
  2012年3月22日16时许,廖某劳动完回到监舍,拿出一块事先准备好的铁块藏在身上,来到民警监控室与服刑人员活动室之间的隔控门边,谎称有重要情况向值班民警程某报告。
  廖某跟随程某进到民警休息室后,拿出铁块朝程某头部连续击打数下,致其颅骨骨折,损伤程度达到重伤甲级。
  随后廖某脱下了程某身上的警服和皮鞋,换下自己的囚服。见手上有很多血,他还去了一趟洗漱间洗手、洗脸。由于自己是光头,很容易被人识破身份,廖某又跑回休息室寻找帽子,慌乱中他抓起一把雨伞遮挡其光头。但是,廖某在寻路逃跑时被监狱管教民警及时抓获。
  执行死刑前会见亲人
  2012年10月18日,南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某死刑,连同原判余刑八年十个月零十天,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廖某没有上诉。
  2012年12月1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核准对廖某死刑。行刑之前,法院安排廖某与其母亲、姐姐、妹妹、继子4人在监狱里见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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