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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一审获刑11年半 没收275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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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9:1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2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房叔”贪腐案进行一审宣判,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因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此前,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但从7月26日的庭审到如今的一审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一系列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新发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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