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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庭”可不执行阶梯电价 调整为0.62元每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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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21:31: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家庭”可不执行阶梯电价

对象: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

政策: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度0.60元调整为0.62元

《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方案》确定居民用电以年为周期实行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每月平均180度以下;第二档电量为每月平均180度到350度;第三档电量为月均350度以上。自方案公布后,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咨询有关阶梯电价具体如何实施等问题。

五口以上家庭的界定办法以户籍为准

考虑到大家庭用电多,江西省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对于五口以上家庭的界定办法,按户籍计算。根据方案,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可申请作为合表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度0.60元调整为0.62元。

“户籍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家庭,由户主申请,经供电企业甄别,视为合表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其用电量按合表用户电价执行,每度电加2分钱。”这一算法让家住南湖支路的市民李女士高兴不起来。家里住了6个人却要执行阶梯电价,因为她家户口本上只有3个名字。李女士一年前生了孩子,再加上一个侄子住在她家,父母从老家宜春过来照顾,家里共住了6个人,而父母的户口在老家。这样她就不能申请不执行阶梯电价。

出租房:前房客用电超2160度,后房客将多付费

实行阶梯电价后,租房子又多了一层风险,那就是你在下半年租房子,而前房客在上半年早已将全年一档用电量2160度(180×12=2160)用超了,这意味着你入住后就得从第二档开始算,多掏钱了。九江有大量出租房,房主和房客如不了解相关政策,容易引发结算矛盾,所以,租房前请务必仔细查看前房客的电费单。供电公司提醒市民,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房主与房客一定要明确电费缴纳责任,以避免造成损失。

阶梯电价自己算其实也不难

九江的家庭都是单月一抄表,以今年下半年为例,共要抄六次表,电费“即抄即结”。比如老张家第一个月抄表用了300度电,虽然超过了一个月的首档电量180度,但尚未超过一年的首档电量,这月缴费单价仍按现有标准0.6元/度结算;如果到第六次抄表用了700度电,半年电量累计加起来用了2200度,超过了首档限制2160度,有60度电进入了第二档,这60度电每度都要加价5分钱,等于老张家第六次抄表的电费为423元,比不执行阶梯电价要多交3元钱。等到了明年上半年,在总电量超过3500度之前,则每度电按0.65元上缴,超过4200度了,则要按0.9元每度电上缴了。

如果老张家改装了峰谷分时电表,则峰时电价为每度0.63元,谷时电价为每度0.48元。根据方案,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调0.12元。假设老张家每次峰电250度、谷电350度,那么电费为325.5元,可节省电费35.5元。

居民为省电改老习惯

从7月1日实行阶梯电价后,居民们改变了老的用电习惯,开始为节电省钱考虑了。

家住翠湖明珠的孟女士,平时家电的使用非常频繁。阶梯电价实施后,她平时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时间,而多用通风来代替长时间使用空调。家住老市委大院的魏女士家里的空调、电视、冰箱和热水器比较费电。阶梯电价实施后,魏女士开始注意用电习惯,电器不用时一定拔掉插头。她还想重新购置一台能省不少电的节能冰箱和变频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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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省电秘籍

据业内人士介绍,就普通家庭常用的电器来看,一个月的用电量约在110度左右,实行阶梯电价后费用不会大幅增加。但是,电热水器、空调和电暖气等却是家用电器中的用电大户。电热水器经常使用的话,每月用电在100度左右;空调或电暖气每天使用3个小时的话,每月耗电可达到180度。

专业人士表示,保温性能好的储水式热水器,如果使用频率比较高,设定一个中等温度后恒温加热,耗电量最少;如果保温性能差,使用频率又低,使用前1小时再加热更为省电。空调要尽量减少使用时间,有条件的家庭可购买节能空调。诸如微波炉、饮水机等家电,平时要记得经常清洗。否则,导致机器灰尘很厚而不能正常工作,增加机器使用时的耗电量。

来源: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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