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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舌尖保卫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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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7 12:47: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编者按
        古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但中国食品的天空早已是黑云压顶,而且很有“创新”意识:皮鞋做果冻,塑料变猪耳,纸箱调调味儿还能当萝卜卖。由此可见,中国人真是百毒不侵,当然这是一句调侃的话。然而背后如果处理不好食品安全的问题,难免会引发公众的忧虑和不满情绪,近期新版食品安全法在社会的强烈期盼中呼之欲出,一场从中央到地方的食品安全保卫战已经打响。
        实施四年,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专家称,这部被称为“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中,如何“重典治乱”将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
        消息
        食品安全需“重典治乱”
        “重典治乱”,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治思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被曝光,今年6月,江西多家企业被曝使用工业级硫酸铜加工皮蛋。国家食药监总局随即紧急通知,各地严查皮蛋生产企业和市售皮蛋,违法企业一律停产退市;含重金属超标的问题皮蛋一律下架、停售、召回。5月6日、8日、31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召开研讨会征修法意见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从多部门各管一段,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因此,修订《食品安全法》变得非常紧迫。日前,就修订《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研讨会,征集法学、行政学、药学、食品工业领域多位专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者意见。按立法计划,《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力争今年年底完成;其间,修订草案还将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已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
        回顾
        ●2013年5月
        毒生姜事件
        山东潍坊峡山区生姜种植户,种植内销生姜时使用剧毒农药“神农丹”,外销生姜却实行严格监管。此外,一些不法商贩用硫磺熏制生姜,令外观颜色娇黄嫩脆,但具较强的毒性。各地监管部门开始查处。
        ●2012年8月
        地沟油事件
        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采购地沟油制作药品原料。而这批产品作为抗生素的中间体,已广泛流向医药市场。有网站调查显示,9成以上受访者拒绝健康元产品。
        ●2011年-2012年
        染色花椒事件
        北京、山东、重庆等多地发现染色花椒。不法商贩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罗丹明B给劣质花椒染色,混入正常花椒中销售。
        焦点
        1.能否增设严刑峻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说,食品安全需综合治理,法律是最后的手段。人人都是不合格食品的潜在受害者,但有些言论不完全符合法制或理性,如对违法者动辄重刑,动辄判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要建最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消费者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同步修改《侵权责任法》。健全信誉制裁,把造假者信息输入身份证令其信誉扫地。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要改变食品行业失信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现状。加大违法成本,让生产经营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同时对守法行为进行激励和奖励。
        2.行政刑事处罚应有效衔接
        陈瑞华说,修订《食品安全法》,要注意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制定合理的衔接标准。国内几乎每个行政机关都可以处罚本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但跟犯罪标准存在衔接问题。衔接不上,起不到严厉打击制假的震慑效果;如果相反,随时随地进入司法程序,将导致法律滥用。
        国家药典委副秘书长刘沛说,实践中,部门各自手段比较多,但合力不够。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问题,因为证据的标准不同,食药监局内部,安监司搜集的证据,在稽查局不合格;稽查局送到公安部门的证据,依然不合适,由此带来的问题,丧失了有效监督的时间。
        3.监管方式要让公众看得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说,出现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老百姓对政府监管总抱有一种怀疑。今后要用一种看得见的方式监管,主动揭露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出现。
        看得见的监管方式,还包括风险交流。针对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以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跟公众进行风险交流,让公众认识到某一类食品的风险是什么,如何避免,在对该类食品的监管上,政府已经做了哪些有效的工作,还存在什么问题。
        声音
        汪洋劝马云:可用淘宝提醒食品安全
        “往往(食品安全)出问题后,政府部门压力很大,如何告诉公众,这个说的不对,哪个是对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感慨,“我们在中央电视台上说,在《人民日报》上说,但是老实讲,‘满街贴告示,很多人不识字’,这个路数不对。”
        “但是,可能,手机短信这个东西更有用。”汪洋说,很多农民工不看电视,但他有手机,“你要是给他发个公益短信,告诉他,啤酒不能放,要是喝半瓶留半瓶,下次再喝,可能会出食品安全事故;告诉他,现在都说某某矿泉水有毛病,但我们经权威机构认证后没毛病,这种短信的效果可能会很好。”
        注意到淘宝网的创始人马云也出现在食品安全周现场,汪洋说,现在淘宝网也卖食品,“马云虽然现在不管了,也可以帮忙建议下”,淘宝网在卖食品的时候,能否对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事项进行一些提醒,“那样买家就可以不上当了,另外也是一种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
        突破
        据披露,《食品安全法》将有“两大突破”。其一是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险是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在我国已推行了7年,但由于不属于强制性保险,除了一些大型食品企业投保外,很多中小型企业并未投保,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0%。
        另一大突破,就是设立最低赔偿金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针对外界有关十倍赔偿金是否过低的质疑,有消息人士透露:“十倍赔偿金额已经有惩罚性赔偿的含义了,因此修订内容中增加更高比例的惩罚性赔偿金不太现实。不过,设定最低赔偿金的思路目前已经达成了共识。”该消息人士还透露,按照目前的考虑,还会设立最低赔偿金标准:1000元至2000元。该人士说:“一个人买包子,发生了食品安全事件。如果按照十倍惩罚性赔偿,最多赔100元,不足以威慑违法分子。而设立最低赔偿金,正好处理此类违法情况。”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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