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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中医院医疗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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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12:44: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修水县中医院医疗事故---讲述
2013.1.26号本该是溪口镇蒲口村民谭南山高兴的日子,当自己喜得孙女还处在左邻右舍送恭喜的气氛时候,一个个急促的电话与亲戚集合,把所有人带入了激动与担忧。
儿媳张朝花36岁,二胎生孩子(第一胎是女儿顺产),26号下午3点在修水中医院经刨腹产产一女婴3.5KG,在医师桂艳红不负责任,把人命当儿戏的情况下,草率的缝合创口。产妇经过2小时的呻吟与呼救中,家属看到产妇的腹部涨到篮球大,脸色苍白,下体大块大块血块流出来的强烈要求下,桂艳红医生才勉强申请再次检查产妇创口,家属恳求医院赶快救人的哭声才惊动科室主任。
孩子的爸爸、外公、姨妈同时也在急救。
经过4小时的抢救,才挽回一个生命,桂艳红医生出手术房后,并没有安抚病人家属及解释原因,而是急忙要求护士修改病历,减少自己承担的责任。家属强烈要求医院解释原因,黄三立科主任解释:由于在破腹缝合创口时还有一根血管没有看到,缝合创口后血管还在流血才导致大出血。举例说明:子宫就像气泡,当怀孕时气泡吹大,生完小孩气泡缩小,血管就不好找。这样的解释我全部录音,请各位有医学专业人生看到帮我理解----能接受吗?
医院要求是病人必须用药,买血,医院没有先例垫付,家属要按医生的要求缴费。
请问我们家属应该怎样办?望大家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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